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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达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变更为:环境损害司法鉴定

日期:2017-09-20  阅读(3558)  发布:康达检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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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”机构之一,康达司法鉴定所近日正式收到由江苏省司法厅颁发的新版“司法鉴定许可证”。此次变更,康达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由微量物证(环境质量鉴定)变更为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”,主要致力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、危险废物鉴定、污染物性质鉴定等环境相关案件的鉴定技术服务。自成立以来,康达司法鉴定所已先后陆续开展了数十起环境案件的司法鉴定工作,通过不断努力和鉴定实践,更好地为司法机关审理环境污染案件提供了专业技术支持,让受到环境损害的当事人维权不再困难。

这也标志着环境损害作为新的鉴定种类实行登记管理,作为“第四类”进入司法鉴定序列的规范化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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